江 苏 省 工 艺 美 术 行 业 协 会
苏艺协[2010]第16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0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招展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士:
为了继承和弘扬民族传统文化艺术,促进我省工艺美术事业的蓬勃发展,以及配合第六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第五届江苏省工艺美术大师的评审工作,我协会拟于9月9日至9月12日在南京市规化建设展览馆举办“2010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博览会”(已报请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做主办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时 间:2010年9月9日至9月12日(9月7、8日布展)
二、地 点: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南京市玄武门22号)
三、展会费用:
一楼展厅:
(1)标准展位:3X3国际标准展位,包括三面展板、两只日光灯、一张洽谈桌、两把椅子、一块楣板。展位费5000元/个,其中双开口展位5500元/个。
(2)光地:500元/平方米,36平米起租,不含地毯。
特别注意:租用光地不包含任何设施费用,展馆将一次性收取10元/平方米的特装管理费,并按实际用电量收取电费。
特装展位必须使用消防局认可的防火材料,并请于7月31日前将施工设计图、电路图报展会办公室(联系人:汤儒恺,电话:025-83619515)。
四、展会主题活动:
(一)展示和销售国家级、省级工艺美术大师和优秀工艺美术工作者的精品佳作;
(二)评审“2010‘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之特、金、银、铜等各类奖项;
(三)举办专题讲座。
五、参展对象:
(一)卖家: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省级工艺美术大师、优秀工艺美术工作者;工艺礼品、旅游品生产企业。
(二)买家:省内工艺美术品经销商、旅游景点旅游商品经销单位、礼品经营批发商及工艺美术精品收藏家、南京市民和游客。
六、参展范围:
玉器、漆器、木石牙雕、珠宝首饰、抽纱织绣、地毯挂毯、民间工艺品、玩具、天然植物纤维编织品、工艺花画、红木家具、 文房四宝 、剧装道具、金属工艺品、美术陶瓷、工艺礼品、旅游纪念品。
七、参展办法:
1. 参展报名:请各市协会于2010年7月20日前将本地区参展单位及个人所填写的《展位申报表》(附件1),以电子文档的形式集中报至我协会秘书处(联系人:汤儒恺 电话:025-83619515,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2. 付款方式:
请于8月20日前通过银行汇款:
户 名: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银行南京湖南路支行
账 号: 01286108091001(汇款用途请填写“展位费”)
我协会秘书处收款后,将在展会结束后用挂号信寄上组委会开具的专用发票至汇款单位的财务部。
3、展位确认:我会联系人将于收到参展表后即与参展单位一一落实展位。
八、展会评比:
本届博览会举办“2010‘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评比,组成“2010‘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评审委员会,评选精品奖的特、金、银、铜、优秀奖等各类奖项。届时将以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江苏省工艺美术学会和博览会组委会的名义颁发“2010‘艺博杯’江苏省工艺美术精品奖”奖牌及证书。(博览会组委会将向获奖单位或个人收取一定的奖牌、证书制作费)。
九、评比范围:详见“六、参展范围”一项。
(一)参评作品申报条件:
1、申报参评作品必须是参加本届精品展的实物,是本人(或集体)的代表作。
2、作品要求设计新颖、独特、技艺精湛,有较高的艺术水平。
3、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作品在技术、工艺、原材料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具有创新精神和时代感。
4、作品有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二)参评要求:
每位参评者限报3件(套)作品,每个标准展位限报6件(套)作品,每件参评作品申报费为100元,每套参评作品申报费为200元。请各市协会将本地区参展单位及个人所填写的《评比申报表》(见附件2),及作品照片(彩色6-7寸)于2010年8月10日前报至我协会秘书处(详见附件2表下说明),过期不予受理。
本届博览会将免费在会刊上刊登所有参展企业或个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电话、主要负责人姓名。
(组委会对使用2个展位及以上参展商免费提供会刊内页广告一页;4个展位以上的参展企业,可获免费内页广告二页)。
江苏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二O一O年六月八日
附件:1、
2、 |